茂名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30日,是主管全市地方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征收的税费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堤围防护费、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税务其他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现设办公室、法规科、税政科、规费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加挂基层工作科牌子)、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纳税服务科等11个科室,稽查局、茂南区地税局和茂港区地税局3个直属行政单位以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规费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下辖信宜、高州、化州、电白4个县(市)地税局,53个基层税务分局。

干部队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238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5人、本科学历673人、大专学历464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94.67%;党员1006人,占81.3%;团员57人,占4.6%。

组织收入

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21.88亿元,同比增长25.7%,增收24.9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0.77亿元,同比增长32.1%,增收17.18亿元;社保费收入39.4亿元,同比增长12.2%,增收4.29亿元;其他规费收入11.7亿元,同比增长42%,增收3.46亿元。

 

2013年茂名地税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我市地税系统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夯实基础、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以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强化核心业务能力建设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庸懒散奢”行动为抓手,齐心协力,锐意进取,较好实现税费收入质量、征管质效和干部队伍素质“三个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一、坚持夯实征管基础,切实提高税费收入质量

面对2013年严峻复杂的税收收入形势,我市地税系统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科学谋划,积极应对,及早开展税源调查,摸清税源涵量,找准组织收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狠抓基础管理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组织收入工作,努力挖潜增收,以增量消化存量中的问题,通过规范管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地方税费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达121.88亿元,同比增长25.7%,增收24.9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0.77亿元,同比增长32.1%,增收17.18亿元;社保费收入39.4亿元,同比增长12.2%,增收4.29亿元;其他规费收入11.7亿元,同比增长42%,增收3.46亿元。

(一)强化督导考核。市局党组例会坚持每月通报、研究收入工作,始终强调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两个确保”。继续实行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分赴基层一线靠前指挥,强化对组织收入的督导考核。特别是针对市本级收入大大落后时间进度的严峻形势,通过市本级收入工作组强化组织收入指导,定期召开市本级收入工作会议,研究出台促收措施,并强化跟踪督办,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市本级收入任务。

(二)强化基础管理。推广应用电子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平台“一厅一台”,对税源实施分类管理,提升税源管理水平。试点开发税费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其中以化州市地税局为试点开发的税费档案与基础管理应用系统,以及茂港区地税局自主研发的征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分别从不同角度积极探索税费业务过程控制和税费档案电子化管理,有效推动基础管理的电子化和科学化。加强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深化信息数据应用,提升信息管税能力。强化纳税评估,制订下发《工作规范》,将房地产行业列为重点评估行业,全年共对6054户企业进行评估。加强发票管理,扩大网络开具发票应用面,全年共开具网络发票296万份,网络发票开票金额267亿元。加强欠税清查,对2063条历年欠税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并建立欠税台账,积极催缴。强化大企业税收风险核查,特别是抓好中石化集团在茂成员企业的税收风险后续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做好金税三期上线准备工作。

(三)强化税种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的监控和全市重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抓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两税”信息核查工作,有效提高登记率。完善住宅类存量房评税系统,新上线非住宅类存量房评税系统,全年共受理存量房交易7105宗。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规范高岭土行业资源税征管,确定高岭土产品与高岭土原矿的折算比,增加资源税收入。通过发票在线数据核查16家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情况,规范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强化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

(四)强化规费管理。落实税费同征、同管、同查、同服务、同考核“五同”方案,将规费征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中。成功上线社保费新系统,提高社保费征管质效。积极做好社会保险费协同办公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系统软件开发完毕。统一开展地税系统管辖税收业户参加社保情况调查和社保欠费清查工作,并与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不按时缴费的欠费大户进行重点检查。2013年8月1日成功上线工会经费代收系统,8-12月共代征工会经费2656万元。

二、坚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服务发展大局能力

(一)巩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成果。制订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全面规范和强化社保费征管。逐步推广网报社保费,切实为参保单位减负。继续抓好扩面征缴工作,在2012年全市净增参保人数20.23万人基础上,2013年又净增参保人数3.3万人,全市参保人数62.7万人,参保率82%。

(二)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围绕上级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扶持小微企业、促进民生改善等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共减免优惠各项税费1.68亿元,其中减免优惠二手房转让税收1.41亿元,减免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271万元,减免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301万元,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三)扶贫济困彰显爱心。认真做好扶贫“双到”工作,使帮扶村脱贫率达100%,通过省扶贫办的考核验收。市局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中,向化州那务镇那冰村前期投入帮扶资金,落实帮扶项目6个,其他帮扶项目正在规划筹备中。同时,切实做好“第一书记”挂任村、留守儿童服务站挂钩点和计划生育联系点的帮扶工作,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捐款扶贫济困。

三、坚持规范内外管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强化党务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市局机关每月在班子例会通报分析财务运行情况。完善督办机制和督办网络,将督办工作与绩效考核联动,完成质量按A、B、C、D进行分类,对督办工作的完成情况实行季度通报,促使领导决策和重点工作事项落实到位。切实强化信息运维工作,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法规范征管行为,提高征管质效。强化稽查力度,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依法查办一批涉税大案要案,有效化解重大案件久拖未办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得到省局和市纪委的充分肯定。积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和“虚假”网络发票。2013年,全市地税稽查共查补入库税费8291万元,同比增长20.1%。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积极受理行政复议和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会。强化税务执法检查,提高税收管理与执法水平。

四、坚持贴近纳税人需求,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一)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考评,规范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措施,在全市推广“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办税模式,提升工作效率。下放审批事项17项,减轻纳税人负担。

(二)积极构建多元化纳税服务体系。加强12366服务热线的功能建设,抓好地税网站建设升级改版,大力推广应用网上办税系统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实现全天候办税。目前,全系统共投入使用自助办税服务终端39台,全年使用次数22万次,增长48%;12366热线共受理纳税人咨询、举报、投诉、建议等事项17960宗,全部办结。

(三)优化税收环境。以《地税之窗》和茂名日报《地方税务》等宣传品牌为依托,切实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组织参加由市纪委、市纠风办和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回复率、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100%。开展税法进企业、税法进校园、纳税志愿服务、税企“连心桥”和培训辅导纳税人等特色服务,有效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五、坚持推进绩效管理,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继续实施市局党组例会制度,认真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和要求,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发挥党组集体领导作用。按要求开好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等,深入剖析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

(二)积极推进绩效管理。作为全省地税系统绩效管理两个试点单位之一和市纪委的试点单位,在高州市局和市局机关、稽查局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市局按照“突出重点、信息支撑、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于2013年4月开始在全系统其他单位推行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全员参与,双向互动,重视工作日志填写和公开。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干部队伍的工作理念明显转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执行力明显提升,试点工作得到省局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其中高州市局的试点工作在全省29个试点单位中得分排名第二。2013年9月,重新修订《茂名市地方税务局绩效管理暂行办法》,12月出台《茂名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县级局)绩效考核方案》及其绩效考核指标。

(三)强化核心业务能力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不断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举办中青年干部岗位能力提升和稽查业务、会计基础、税源调查、舆情监控及应对等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核心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全年共举办培训班和讲座149期,参训人员17079人次。同时,通过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方式,在全系统举行税政业务知识和全员计算机操作技能考试等。全年共进行考试26次,参加考试5415人次。

(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按章办事,阳光操作。去年公开、公正选拔一批正科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总体反映良好。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部分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地税系统选调基层3名高素质业务骨干到市局机关工作。

(五)深化干群“连心桥”行动。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心声和诉求,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落实连心桥日记制度,全系统干群谈心2475人次,填写连心桥日记2460篇。完善“连心桥”意见建议回复机制,对收集到的35条意见建议及时给予回复或解决。

(六)抓好地税文化建设。市局和各县(市、区)局继续完善文体兴趣小组,并以其为依托深入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

六、坚持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地税社会满意度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及局内各单位的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信访件及时进行处理。切实做好内外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制定《茂名市地方税务系统基层税务分局兼职监察员管理办法》,规范兼职监察员工作,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在审计、举报、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等出现违规问题的,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工作纪律和规范执法行为。

(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分工,重点做好领导干部、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和人、财、物岗位人员的风险防控。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与绩效考核的联动,量化考核指标,融入绩效考核。

(三)强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严格按照市纪委、市纠风办的部署和市行评督导组的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我市地税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四)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十种现象”等,以整治“庸懒散奢”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以治庸提升能力,以治懒提高效率,以治散严明纪律,以治奢端正风气。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定期对全系统征收大厅视频监控进行实时检查,对上班迟到、早退、上班聊天、税容风纪不整等现象进行通报。同时,外聘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和市局特邀监察员组成暗访组对全系统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等一系列改革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指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税制、征管、干部人事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实现新的突破。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改革创新一条主线,围绕“两个确保”,突出夯实基础、风险防控、绩效管理三个重点,在税费征管、数据管税、纳税服务、队伍管理、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上做到“六坚持、六提升”。

2014年,世界经济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全国、全省和我市经济形势依然复杂,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存。我们要认真研判,准确把握内外形势,找准定位,以“深化改革、服务大局”为总基调,全力推进我市地税事业科学发展。2014年全市地税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按照“夯实基础、规范管理、落实责任”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坚持组织收入“一个中心”,做到完成全年组织收入任务和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两个确保”,确立法治、短板、底线“三种思维”,在教育实践活动、收入质量、依法行政、征管质效、信息管税、纳税服务、队伍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实现“八个提高”。

二、主要工作

(一)必须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提高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部署,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在精心准备、严格标准、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局“十条意见”作为切入点,突出抓好“学、查、找、改”四个关键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必须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提高税费收入质量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制,对不完成收入任务和盲目追求税收高增长的单位开展重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开展税收质量评估。探索并逐步建立我市税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用经济税源增长带动性指标和税收增长稳定性指标开展税收质量评估工作,推动税收质量进一步提升。

推行税收风险预警。在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税种增减指标超过25%预警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省局开展税收任务风险预警,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成立市、县两级税源监控办公室,建立分析、评估、稽查和管理“四位一体”的税源监控模式。对重点税源实施分类分级监控,强化市级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全市土地交易和契税、耕地占用税的监控力度。

加强税收预测分析。拓展税收分析预测广度和深度,强化税收收入分析。建立税收定期预测制度,按期做好收入预测表,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强化各项费金管理。积极配合推进社保扩面征缴,提高缴费率。落实税费“五同”机制。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档案电子化建设,在化州、茂港两地试点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险费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全面上线社会保险费协同办公系统,实现财政、社保、地税三方对账自动化。完善社会保险费催缴制度,化解执法风险。落实《网上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管理暂行规定》和《社会保险非正常户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相关措施。

(三)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事中审核和事后监控。落实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等行政裁量权,加大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监督力度,减少执法随意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

强化税务稽查。开展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和金融保险、电力、邮政电信、烟草等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涉税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加快电子稽查建设步伐。落实省局《征管与稽查联动工作规则》。全面清理稽查积案。

规范内部行政管理。重新修订和完善《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票证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持续推进税收宣传。依托《地方税务》《地税之窗》、门户网站、税源管理平台、电子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服务系统等,主动向纳税人推送税宣资讯,提高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第2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完善和落实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机制,提高舆情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能力。

(四)必须坚持以核心业务为着力点,提高征管质效

强化税种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工作指引》,组建清算团队,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和专项督查。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管,对自用房产和土地按政策补充完善登记征收管理制度,提高“两税”登记数据质量。强化资源税、车船税管理。加强出租商铺税收管理。完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管理。继续做好“营改增”有关工作。

深化“一厅一台”推广应用。大力宣传和推广应用电子办税服务厅。深化税源管理平台应用,优化税收管理员配置,落实税源分类管理,重点税源以管户为主,管户与管事相结合,一般税源和小税源以管事为主,管事与管户相结合。

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以大企业税收风险为导向,及时识别、评价和分析大企业税收风险,并依据风险程度进行差异化税收管理。以大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做好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在茂成员企业的税收风险核查工作,深化中石化集团在茂成员企业税收风险核查后续管理工作。

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以纳税遵从为目标,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支撑,以分级分类为基础,科学配置征管资源,实施税源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局积极探索税源分类管理。

加强欠税后续管理。对各县(市、区)局欠税清查情况进行复查,督促落实欠税清查整改工作,总结欠税清查工作经验。

(五)必须坚持短板思维,提高信息管税能力

深化征管数据应用。强化“大集中”系统等内部信息数据分析应用。落实《茂名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实施办法(试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深化征管数据的应用和征管状况的监控分析,提高第三方涉税信息利用水平。

强化纳税评估。加大对纳税明显偏低、地方税收贡献较低的行业和企业的评估力度,提高纳税评估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开展房地产业专项纳税评估。

完善征管档案资料管理。推广化州市局电子税费档案与基础管理应用系统,发挥征管档案在税收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加强运维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深化数据查询应用。

继续做好“金税三期”试点上线工作。

(六)必须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做好监控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加强办税服务厅的监管。规范办事流程,完善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建设纳税人满意的办税服务厅。

规范12366热线管理。建立12366服务热线工作规程,规范热线服务,加强服务热线质量监管和考核,确保热线电话接通率和答复准确率,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提升门户网站建设水平。持续完善网站功能,加强网站巡查,对网站维护工作进行考评,提升门户网站建设水平。

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要求完成2014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强评定结果的宣传应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七)必须坚持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深入推进绩效管理。认真总结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全面落实《茂名市地方税务局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茂名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县级局)绩效考核方案》,持续改进,积极探索符合茂名地税实际的绩效管理办法。

强化核心业务能力建设。坚持“管用、有效”,组织举办会计实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等培训班和基本技能考试。加大分级分类培训力度,抓好科股级干部、基层一线工作实务等培训。开展新一轮税费业务知识竞赛。完善网络教育培训。做好系统内部师资培训工作。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准、用好干部,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激活队伍活力。继续落实新提任45岁以下科级干部分批到办税服务厅(基层)挂职工作、新招录公务员试用期内在办税服务厅工作不少于半年等措施。

促进队伍内部和谐。加强基层联系工作,完善制度,强化基层联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连心桥”日记制度和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回复制度。落实困难干部职工救助管理办法。

深化地税文化建设。开展纪念地税成立20周年征文、书画、摄影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团工青妇组织作用,加强地税文化建设。

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八)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与绩效考核的联动,量化考核指标,提高风险指标在绩效管理中的权重。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和基层分局“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审计、举报、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等出现重大问题的,按照《内控倒查实施办法》倒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强对具体业务的风险指引,强化制度防控,化解一线执法风险。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纠正“四风”为重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活动,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开展效能监察,继续抓好以治理“庸懒散奢”为重点的机关作风建设。加大暗查暗访和案件查办力度,强化对税收执法、管理、服务等行为的监督。

落实厉行节约规定。落实“八项规定”、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及使用效益,逐步推行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逐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开展全市地税系统财务监督检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