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始建于1985年,有机关职能处室24个,辖苍溪、旺苍、剑阁、青川4个县局,利州区、元坝区、朝天区、经济开发区4个分局和机场、宝珠寺、森林3个专业公安分局,共有派出所编制246个。全市在编民警2700余人,警力与人口比为8.7%。
      2010年12月,广元市被命名为“无毒害市”,成为中国首个地级无毒害市。建局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和四川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不断发展进步。199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有7个集体、16人次受到中央、国家和部级表彰,88个集体、94人次受到省级表彰,14个集体、39人次受到市级表彰,19个集体、40人次荣立二等功,148个集体、331人次荣立三等功,8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1人荣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4人荣获二级英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