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属于铁路公安机关下属分机构,铁路公安机关的设置大致分几级,在铁道部设立公安局,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设公安局,在铁路分局设公安处,铁路分局以下,根据工作需要设乘警队、公安段、公安科,在车站、货场设公安派出所。乌鲁木齐铁路公安系统实行双重领导,即在刑事执法和一般行政执法方面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在涉及铁路业务的领域则受到同级铁路运输部门的领导监督;人事管理上,包括铁路公安机关高级警官的任免,均由铁路运输部门和企业来决定,铁路警察的录用、奖惩等也取决于铁路运输企业;经费的划拨、使用都受到铁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和控制。